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2)日公布110年市售醬油抽驗結果,檢驗項目為防腐劑12項、3-單氯丙二醇、三聚氰胺等項目,檢驗的10件市售醬油中,包含6件釀造醬油及4件非釀造醬油,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此外,醬油產品外包裝標示查核結果也均符合規定。

為維護民眾使用醬油醬料之衛生安全及品質,台北市衛生局至北市傳統市場、食品行、雜貨店、東南亞販售食品店面及一般量販店地點抽驗市售醬油產品,共抽檢10件產品,包括義美全豆純釀造醬油、龜甲萬丸大豆本釀醬油、山森濃口醬油、婦友醬油、XO巧之饌醬油、萬家香鮮露醬油、德來貿易有限公司醬油(水解)以及金蘭油膏、薄鹽醬油和甘醇油膏,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台北市衛生局也呼籲製作醬料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

自108年1月1日起規定包裝醬油應依製程標示「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及「釀造」字樣等。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有使用醬料之業者勿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且應留存原購買單據及定期向上游供應商索取合格報告。產品開封後宜儘早食用,並依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方式貯存,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