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到失智者的照顧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可逐漸恢復運作,但須遵照防疫指引,包括落實動線規劃、加強清消,所有人員也須確保已接種過疫苗,或是提供檢驗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說明,有關提供服務的條件,據點人員、服務對象及陪同者需完成接種第一劑疫苗且滿14天,否則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服務據點應採事先預約,並規劃空間區隔與人員動線,若共用空間則須間隔2公尺以上,不同時段共用也須間隔至少2小時。

若國內疫情警戒為2級以上,建議實施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而設置於醫療院所及各類機構(含長照、老福、身障、護家機構)內之據點,機構工作人員不可與據點服務人員共用、混用或支援。

若疫情警戒升為3級以上,未接種疫苗的人員應配合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失智據點則不收新案,暫停供餐,並禁止額外人員進出。設置於各類機構內的失智據點,以及同日與其他單位共用場地的據點,應暫停服務。

指揮中心表示,若發現疑似病例,須於24小時內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在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任1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或陪同者確診時,應暫停服務並且配合衛生單位疫調。

失智據點人員應接種疫苗,或是提供檢驗陰性證明。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警戒2級以上,失智據點應落實分艙分流。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警戒3級以上,失智據點原則上不收新案,且停止供餐。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失智據點防疫管理指引統整。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