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公益仨」2年前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於2天前秘密宣判,吳葛健雄被判有期徒刑3年、劉大志被判2年。但程淵被判幾年,官方委託律師卻連程淵的妻子也不願意透露。中國人權律師吳有水則將為兒子吳葛健雄辯護、奔走這兩年記錄成十萬字、出版《被偷走的辯護權》,並由台灣民間司改基金會、華人民主基金會舉行線上新書發表會。
吳有水新書《被偷走的辯護權》,記載兒子吳葛健雄及程淵、劉大志等所謂「長沙公益仨」,於2019年7月22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逮捕。湖南長沙公益組織「富能」為程淵所創辦,從事弱勢團體的賦權工作,在中國709維權律師遭大逮捕後,也陸續舉辦律師沙龍等活動。
吳葛健雄遭逮捕後,吳有水與其他5名律師分別擔任他兒子及其他兩名被告的辯護人。但這些律師都無法見到他們的受委託人,也無法閱卷,甚至突然遭到取消委託等等。2020 年8 月更爆出消息指案件已被秘密審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華人民主書院今(22)日聯合舉辦網上發佈會,除了推介此書外,也邀請到案件中另外一位當事人的家屬程淵妻子施明磊,以及兩位中國陸軍律師及陳建剛律師等人與會。本書作者吳有水則以錄影方式出席線上記者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他五月拿到書,因為疫情待在家裡,看這本書相當感動。知道中國人權律師如果辦到中國不太高興的案件,可能會相當麻煩,甚至可能停權或吊銷執照。
曾經兩次獲得台北律師公會公益獎的林永頌說,程淵等人竟然會因為從事公益活動被認為是顛覆國家政權,是相當不可思議的。吳有水為他的兒子吳葛健雄辯護,竟然在偵察期間連見個面都不可以。在台灣縱使被告被禁見,但不能禁止律師跟他的被告見面。
林永頌說,更不可思議,在檢方起訴前,三個被單獨見面的人竟然同步解除他們的六位律師。吳有水還是吳葛健雄的父親。要去查到底誰政府指定的辯護律師時,竟然發現法院已經審理了。
吳有水透過錄製的短片說,他在中國大陸做了20多年律師。之所以寫這本書是因為這個事情失去了他的兒子。他兒子的個案很能反映出中國大陸的司法現狀。他也不知道,他的兒子究竟危害了國家哪那個方面的安全。他們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也不是高官掌握國家的權力,不可能出賣國家任何一吋土地,也不可能出賣國家的軍隊,無非做些幫助弱勢群體的慈善事業。一個國家的政權怎麼會因為人民幫助弱勢群體就被顛覆了呢?
吳有水表示,今天早上他接了電話,是跟他兒子關在一起的室友,說他兒子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他打電話給他兒子的辯護律師,律師告訴他,今天上午宣判了,他兒子判了3年有期徒刑。其他人被判了多久,律師說不便告訴吳有水。
吳有水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也明確規定,那怕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所有不能公開審判案件,都必須公開判決。公開的事情為什麼不能說?這是個合法審判嗎?根本不合法。一開始剝奪當事人的會見權、通信權,他自己當兒子的辯護律師,卻遭三個當事人同時取消六個辯護律師委託,並且再委託的六個辯護律師,居然對家屬保密。這是非法的判決,他絕不認可這種判決。
吳有水強調,他出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大家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現狀。所謂的依法治國是以什麼法來治理什麼樣的國家。
「長沙公益仨」案當事人程淵妻子施明磊說,今日7 月22日,是他們被捕的二週年。前天他得知,他們三人於7月20日上午被判決。但她沒收到任何通知,何時開庭,律師沒有被邀請到庭。吳有水透過官派律師知道吳葛健雄被判三年、劉大志被判二年,但程淵的刑期卻是個謎。
施明磊指出,程淵是長沙富能機構創辦人,與吳葛健雄、劉大志過去十幾年一直做中國平權工作。他們的工作涉及健康權、平等就業權、平等教育權、生育權。在他們被捕的前兩年目睹了「709大抓捕」(維權律師遭大逮捕),所以他們開始想要為律師權益做倡導工作。因為律師的辯護權是他們服務群體、弱勢團體的權利的做後保障。也為這些被吊照的律師組織法律研討會、律師研討會、個案援助。
施明磊說,怎麼都想不到,他們因此會付上巨大代價,2019年她的丈夫程淵被長沙國安上門逮捕,她的三歲女兒目睹整個過程,她自己被戴黑頭套強制審訊,期間她的女兒滯留在幼兒園,沒有監護人。
施明磊表示,他們三人被捕後一直秘密拘押在沒有掛牌的「湖南省國安廳看守所」,律師會見權、通訊權被剝奪,被秘密審訊、秘密起訴、秘密開庭,甚至本週判決了,判決結果仍然是個謎。
施明磊提到,她先生被抓後,她自己也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監視居住180天,戴黑頭套、手銬,強制審訊。長沙的一個女國安還威脅要把她三歲女兒一起帶過來審。銀行帳戶被凍結,當時還有房貸要還、孩子要養,還有各種帳單要付。
施明磊認為,記錄這段過程,是這本書出版的初衷。意外得知他們被判刑時,更是怒火中燒,「他們的邪惡總是超過我們的想像,我們能做的就是堅持記錄真相,對抗謊言。」她呼籲中國政府立刻釋放「長沙公益仨」。
程淵的妻子施明磊女士 圖:翻拍自民間司改會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