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發出內部通告,指出關於涉及「台灣」的用語,都不能將台灣視為一個「獨立主權國」,用詞方面不能稱「台灣總統」、「台灣政府」等,必須嚴格遵守「一個中國原則」,改成使用「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台灣行政機關」。

香港台電台長李百全今(20日)發出內部公告,香港電台指出自身作為公營廣播機構,在使用涉及台灣議題的字眼上,必須高度謹慎的使用,避免出現不洽當的字眼,來提供正確的資訊。因此,像是「中華民國」、「國立」或「行政院」等字眼都不能使用。

這份公告是即時生效,因此香港電台今天中午發布的新聞已經改變對台灣的官員稱呼,香港電台員工也不能再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及台灣總統府的照片。港台發言人指出,香港跟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香港電台約章》也清楚的訂立了香港電台的公共目的與使命,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培養市民對公民與國民身分的認同。香港電台也指出,由於香港電台是公共廣播機構,屬於政府部門,因此在涉及台灣有關的描述字彙上,必須嚴格遵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