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網民在批踢踢實業坊PTT八卦版稱:「其實台灣去年本來可以拿到3000萬劑BNT疫苗,被綠皮紅骨的某政黨硬擋下來」,該名女網友因此遭警方認定是「散布謠言」,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裁罰,但法官認為她是對公共事務議題發表評論意見,沒有散布不實的故意,目的也非誤導欺瞞大眾,裁定不罰。可抗告。

警方說明,盧姓女子5月25日在批踢踢八卦版回文表示:「其實台灣去年本來拿得到全世界最好沒有之一的BNT疫苗,就是那個上海代理商和林全接洽,他們不會找綠營,心情問題。本來條件都談好了,要進3000萬劑,後來被綠皮紅骨的某政黨硬擋下來了」。

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早在5月20日即已澄清「網路流傳政府不願意購買某公司3000萬劑COVID-19疫苗等訊息,皆為不實訊息」,台北市警局文山第二分局發現該則回文後,指控盧姓女子仍於指揮中心公告5日後發表不實訊息,涉及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因此將她約談到案後,依社維法函送北院裁處。

盧姓女子承認是她親自發文,但她告訴警方,自己並不知道揮中心5月20日有出來澄清,她是看到東森新聞台政論節目上,名嘴吳子嘉有說過東洋董事長林全跟上海代理商談BNT疫苗,行政院長蘇貞昌讓事情破局,盧姓女子強調:「我說的並沒有偏離事實陳述」。

法官指出,盧姓女子是因政論節目曾討論此件購買疫苗事件,才在PTT對於此公共事務議題發表自己的意見,主觀上並沒有明知不實事實而散發傳布於公眾的故意,言論也不是以誤導、欺瞞大眾為目的,況且,她的言論內容也不足以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而有影響公共安寧的情形,不符社維法開罰的構成要件,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