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維安事故頻傳,為了給警察人員更好的保障,內政部預告修改慰問金辦法,調升其因公受傷、失能與死亡慰問金的發放額度,針對警察因執勤公傷至失能、死亡者慰問金更提高2倍,均從現行的600萬元至700萬元,調整為1200萬元至1400萬元。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草案」,配合「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給予警察或其遺族更適宜照護。而草案明定「意外」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突發性的外來事故」。發給「受傷慰問金」方面,修正草案新增,未住院而須治療6次以下者,發給3000元。

失能慰問金部分,現行規定,因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者,發給600萬元至700萬元,修正後提高2倍,為1200萬元至1400萬元;因執行勤務致全失能者,從現行發給345萬元,提高到600萬元。

內政部表示,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在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8月23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內政部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