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作非為的柯文哲
這次疫情的爆發,最辛苦的就是防疫人員與各的地的醫生、醫護人員。他們拼命在防堵疫情,而且漸漸看到疫情的緩和。因此,我們必須感謝所有的醫護人員與醫師乃至所有的防疫人員。但是就在這當中,卻產生了一個攪亂疫情的政治人物,那就是柯文哲。
北農從5月14日就已有確診例子,6月21日增加至45個確診,當天台北市政府才設快篩站,但快篩卻亂成一團,儘管北農很早就已告知台北市衛生局,但台北市政府都沒處理,而且柯文哲一直在撒謊,說他有跟林右昌市長與侯友宜市長聯絡要共同做疫調,但被林右昌打臉。同樣的士林護理之家,也是很早就將有確診的案例告知台北市政府,但台北市政府也是不處理,結果護理之家有47人確診、3人死亡。對此,台北市政府説謊說他們有開說明會,但家屬爆根本沒有。……。這次的疫情防治,柯文哲的惡行可以說是罄竹難書。
二、為什麼專家故意做出反專業的做法?
其實,做為一個長期的政治觀察者,我個人似乎可以看出柯的真心。柯是醫生,如果他真正按照公衛的觀點來防疫的話,他一定會配合指揮中心的醫生與公衛專家所決定的防疫政策。可是,他從頭到尾不做疫調,疫苗亂打,故意整老人,明知有確診,卻不處理,所以很明顯的是:柯文哲這個專業醫生做了《和專業醫生所應採取的措施》完全相反的措施。
三、柯文哲是以不作為來實施犯罪
在刑法上,法律會禁止人們做一定的行為,如果做了,這個犯人就是透過作為去犯罪,此時,這個人就是「作為犯」。另一種是:法律要人們做一定的行為,如果你不做就是犯罪,譬如兒女對於沒有謀生能力的父母親有扶養之義務,如果子女故意不扶養,那麼就是犯了遺棄罪,這種犯罪被稱做「純正(真正)不作為犯」。另外,我們可以舉殺人罪來看:甲拿槍殺乙,那麼甲是殺人的作為犯。但是甲是乙這個嬰兒的母親,甲因為一些不得已的理由要讓乙死,但是甲不是勒死乙,而是故意不讓乙喝奶,讓乙餓死,這個時候,甲是用不作為達成殺人的目的,這種犯罪就被稱為「不純正(不真正)不作為犯」。
各位,大家想想看,柯文哲不做疫調、不做快篩、亂打疫苗,在北農的疫情擴大上,他在5月14日已知有確診個案,但他卻不處理,這不是很明顯的是故意以不作為的方式,要讓疫情擴散於全台灣嗎?因為他一定知道台灣各地的蔬菜會搬運到北農的市場。
很明顯的,柯文哲其實已經是犯了刑法的殺人罪乃至192條2項「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
四、柯文哲應該是配合中共要讓疫情擴散、搞垮民進黨
台灣發生疫情,最高興的是中國共產黨。各位都應該知道,柯文哲是以深綠的身分選上市長的,但是中國派人跟他見面後,他就故意在世大運不讓台灣人民可帶台灣旗於觀眾席上揮舞,他放縱退休公務員亂場,使開幕式時,看不見各國選手出場,很多人都猜測這是因為葉克膜的事,柯被中共抓住了把柄。柯文哲應該也知道自己的政治生命已經結束,所以我們不得不猜測:柯文哲其實可能已經跟中國有所來往,故意要透過他的不作為,讓疫情擴散於全台灣,來搞垮民進黨。我們所以不得不如此猜測:他是因為既然已無政治生命,那就跟中國合作,搞垮民進黨,以洩其心中之恨,同時可以獲取中共給的政治利益,所以從我的猜測來看,柯文哲應該已經是犯了外患罪。因為:如果柯文哲沒有這種與中國勾結的故意,那他是應該會把北農的防疫工作交給指揮中心的,但他明明知道台北的疫情嚴重,而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是無能的話,那他應該會為了台北市民的生命,而如同苗栗縣長徐耀昌一樣,讓出指揮權,但他為什麼不要?答案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是否真的如此,查下去就會分明。
五、是不是應該馬上逮捕、羈押柯文哲呢?
依作者的觀點,柯非常有可能是以不作為去著手實施犯罪。因此,現今要拯救台灣之計,我認為相關單位應思考要進行調查,如很清楚有證據,就立刻逮捕柯文哲,並將之羈押,而副市長如果是共犯,也應一樣應加以逮捕、羈押,並趕快由行政院派員代理,如此才可能壓住台北乃至全台疫情的爆發。
作者:張正修/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