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則高雄市政府的公文,搭配文字訊息聲稱強迫全國打國產疫苗,不打就罰3000元到15000元,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驗,該訊息為錯誤訊息,挪用公文誤導民眾,不符合事實。
社群平台與通訊群組自2021年6月12日流傳一張高雄市政府公文,搭配文字聲稱:「強迫全國接種國產疫苗 違憲!? 不打疫苗要開罰了」、「人生不是應該是要有所選擇的嗎,怎麼這會兒沒得選擇硬被趕鴨子上架逼迫我們打沒有國際認證的疫苗,不自願做無償白老鼠,不打疫苗協助做三期實驗就裁罰3000到15000。」
查核中心檢視網傳公文,該公文為高雄市政府6月9日發出的公告,發文對象為高雄市醫院和衛生局所,要求於6月20日為工作人員完成武漢肺炎疫苗(新冠肺炎,COVID-19)接種,跟傳言所說毫無關係。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公文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要求高雄市醫院和衛生局所的醫護人員落實疫苗接種政策,而原本要求工作人員在時限內需完成接種,不然會依傳染防治法開罰,這部分高雄市政府在11日另外發出補充說明,改為不開罰,採取強烈建議、勸導接種。
潘炤穎說,高雄在6月接種計劃實施後,醫護施打比例已達到9成以上,過程未對任何醫護人員開罰;此外,潘炤穎也強調,該公文跟國產疫苗沒有關係,高雄市亦未曾針對民眾「不接種疫苗」有相關強制性規定或罰款。
網路平台流傳之訊息。 圖:翻攝自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