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員今天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法案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外交部今(29)日表示,感謝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將與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資深成員薛爾曼(Brad Sherman, D-CA)及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夏波(Steve Chabot, R-OH)於美東時間5月28日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 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

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與台灣展開協商,將我「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在美國《移民及國際法》為台灣派駐美國外交人員新增一項簽證類別,並納入「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內容,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的任命案須獲參院同意。

對此,外交部指出,美國國會長期以來透過立法等方式就台美關係重要議題表達正面友好立場。外交部感謝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未來將持續關注法案的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