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23日公告,今(24)日起搭機抵金旅客,須提供3天內的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否則必須在機場當場快篩,若為陽性由專責救護車送至金門醫院就醫;對此,指揮中心今天表示,金門縣政府未正式告知並提出書面申請即逕行公告,又經指揮官陳時中親自致電溝通未果,依法撤銷違法公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金門縣政府23日逕為公告「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快速篩檢,並自5月24日生效」,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指揮中心指出,金門縣府未正式告知及提出書面申請就逕行公告於先,又經陳時中昨晚親自致電溝通,仍不依法完備程序於後,因此依法撤銷違法處分公告。
指揮中心提及,17日即發文給各地方政府,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相關防疫措施應依指揮官指示辦理;檢疫政策的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屬中央主管機關權責,陳時中近日也公開宣示「中央決策、地方執行」,此乃權限分際之原則問題。
指揮中心表示,對國內跨縣市移動採取人員進出的管制作為,或要求民眾強制普篩等,屬全國一致性重要政策,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均應依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值此疫情嚴峻時刻,全國已一致提高至三級警戒,指揮官再三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標準一致、說法一致、腳步一致」的防疫原則,為避免各自為政影響整體防疫,不得不撤銷金門縣府的違法公告,如仍有地方防疫特殊需求,依法應先完備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計畫報請指揮官指示辦理。

金門縣政府23日公告,今(24)日起搭機抵金旅客,須提供3天內的檢驗陰性報告。   圖:翻攝金門縣政府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