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反萊豬瘦肉精聯盟昨天召開記者會散布關於台灣豬肉標示已遭美國政府於WTO提告一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今(13)日駁斥,美國貿易代表署從未要求台灣不准標示產地,標示問題也從未告上WTO,蘇偉碩醫師不但誤解國際貿易法律,又發布錯誤訊息,令人遺憾。

經貿辦進一步說明,我國去年因修改食品標示相關法律,依照WTO的規定,需將新的標示規則向WTO通知,而美國則依WTO程序在委員會中向我方提問,這並非提告,而是相當正常的程序。此外,美方會對此次標示有所疑慮,主要來自於國內若干團體不斷散布不實訊息,因此,擔心標示產地反而會導致美國豬肉銷售下滑,而非指責我方違反WTO規範。

關於標示問題,經貿辦再次強調,豬肉產地標示完全比照當初開放含萊劑牛肉時的標示辦理,美國不會對此有雙重標準的反彈,我國政府也不會取消這樣的資訊揭露方式。

經貿辦呼籲民眾,我國依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公布的科學標準作為進口肉品的依據,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也希望政治人物和反萊豬團體,不要散布不實訊息,更不要斷章取義,引起社會大眾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