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學生聯合會今天(4日)召開記者會,指其立法目的是為解決半導體產業人才不足、學用落差之問題,但此條例不但排除現有13項法規、扭曲原有的高教治理結構外,還存在10大缺失,包含國家重要技術外流、擴大中資威脅、掠奪高教資源、院長一人獨裁、監督機制徒具形式、排除學生意見等重大爭議。

經濟民主連合說明,考量教育部「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之創新」的立法目的,他們提出縮小試辦範圍,初期以台積電為限的方案,避免現有產學條例上路後衍伸出更多問題。

台灣學生聯合會高教委員會主委黃彥誠表示,產學條例存有重大爭議,且研究學院以發展國家重點領域產業、提升特定產業之競爭力為任務,與大學之教育本質容或存有緊張關係,如何處理應謹慎為之,稍有不慎,將危及國家百年大計。

黃彥誠提及,為貫徹教育部草擬本條例之實驗性質,本條例應明訂研究學院之產學合作創新實驗,應從獲國人信任的「護國神山」台積電開始,若台積電實驗失敗,他們不相信其他企業更可能成功;若台積電實驗成功,確定此方式可行,可在3至5年後擴大適用於其他國家重點領域產業之指標企業,並根據台積電試辦經驗修正本條例。

台灣公民陣線社群部主任盧嘉安指出,產學條例不僅涉及高等教育,並與國家科技發展、經濟發展密切相關,若由教育部擔任主關機關,缺乏相關專業領域人士,欠缺通盤規劃及視野。因此,他們認為應由科技部擔任主管機關,日後配合行政組織再造,由跨部會參與之國家科技發展委員會擔任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