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近日通過一項保護火車乘客權益的新規,若火車延誤達60分鐘,乘客可以選擇全額退費,且鐵路營運公司須提供餐點給滯留等待的乘客。

在歐洲搭乘火車經常面臨延誤及取消車次現象。2018年6月,歐洲議會議員與助理等數百人集體搭快速火車從比利時布魯塞爾欲到法國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開會,結果火車半路停電,他們被迫滯留在法國鄉村數小時,讓歐洲議會更重視乘客權益。

歐洲議會4月29日通過鐵路乘客權利新規定,確保當火車延誤和取消車次的情況下,乘客可以獲得退費、協助重新安排路線等幫助。對於行動不便的旅客,保證輔助犬可以與他們同行。相關規定分別在2年至4年內開始實施。

新規定指出,如果車次延遲超過60分鐘,旅客可以選擇全額退費,或是在無需支付額外費用下改搭其他車次繼續旅行。而鐵路營運公司須協助滯留旅客,若有必要,必須提供餐點。

在新規定下,行動不便的旅客在安排旅行時將有更大的靈活性,陪同人員免費旅行,並保證輔助犬可以與旅客同行。

此外,在鼓勵單車族方面,新規定要求所有火車都必須配備專用的車位和自行車架,每輛車上至少要有4個自行車位,目的是使鐵路旅行更加方便和對乘客更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