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日前發生7歲黃姓男童學柔道遭學長及何姓教練連摔27次瀕臨腦死,拍攝影片的男童舅舅遭質疑當時為何未出面制止。黃姓男童母親出聲為男童舅舅抱屈,強調她的哥哥每天都很自責,但黃姓男童父親卻無法接受舅舅的說法,被記者問「是否認為當下如果及時制止小孩狀況不會到這個地步?」黃姓男童父親回應:「是!」不過卻被網紅女醫師等人批評只出一張嘴,根本在「裝慈父」。對此,黃姓男童父親稱自己很負責任,都有資助撫養費,對黃姓男童母親、舅舅等人都不吝嗇。他還透露,因為小朋友未來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經律師估算求償金額「如果成為植物人的話,至少需要8位數(千萬元)」。

黃姓男童母親27日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為哥哥喊冤,她表示2年前離婚,為了經濟去工作,都是她的媽媽和哥哥幫忙照顧兒子,哥哥扮演孩子父親的角色,讓孩子沒有單親家庭的遺憾。當初上課時,教練有告知哥哥會「摔」,哥哥發現孩子癱軟時立刻上前,事發後也很自責,她哭求「求求你們不要這樣講!」黃姓男童爸爸則表示,案發後有質問過孩子舅舅:「為何你只在那裡錄影沒去阻止?」舅舅的說法讓他無法接受。記者追問舅舅說什麼,黃姓男童爸爸想了想回答:「我不想講!」記者問是否會追究孩子舅舅的責任?黃姓男童父親說,他想追究,但因沒有監護權無法追究。

在求償部分,律師林仲豪提到,黃姓男童若不幸成植物人,該案民事求償項目主要為醫療費用、喪失勞動力及精神慰撫金3項,首先,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及未來的醫藥、看護費等,以內政部去年公布的台灣男性平均壽命約77歲計算,黃姓男童平均餘命還有70年,若醫療費每月3萬元,粗估70年約需2520萬元。其次,勢必喪失勞動力全部,一輩子均無法工作賺錢,若以現行2萬4千元基本工資及20歲至65歲共45年的勞動年齡計算,喪失的勞動力金額粗估為1296萬,而醫療費用及勞動力損失就高達3816萬元,再加上精神慰撫金,求償金額恐怕會突破4千萬元,但重點不是求償多少,而是「對方能賠多少?」

林仲豪指出,醫療費及喪失勞動力的損害賠償,僅黃姓男童的監護人即母親有權利提出,未來若獲判賠,也只有黃姓男童母親能保管、運用;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份,父親及母親可個別提出,父親雖無兒子的監護權,也可就自己身為父親遭受痛苦的部分求償。至於可向哪些人求償?林仲豪續指,何姓教練是柔道館現場負責人,若能證實黃童傷勢是與他對摔的小四學長及何姓教練造成,小四學長的父母及何姓教練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何姓教練是台中市柔道委員會的委員,該柔道館為柔道委員會向市府借用推廣柔道運動,柔道委員會恐怕也得面臨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