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綠建築,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為止,全台的綠建築數量已有9,255件,每年共約可省電21.38億度、省水1億400萬噸,相當於省下半座石門水庫的水量。
內政部指出,政府在都市更新及危老屋重建外,也獎勵綠建築設計,據內政部統計,從106至109年申辦都市更新及危老屋重建案例總計1,579件,而這些老舊建築物更新改建案,已有692件取得綠建築標章,比率為43.83%,且中央興辦的社會住宅,也將全數採用綠建築,以建構永續宜居的環境。
面對全球環境暖化及氣候變遷,內政部指出,建築方面的具體策略就是發展綠建築,在政府推動下,去年綠建築標章通過的件數達848件,為歷年之最,全台累積總數已有9,255件,且全國各縣市均有綠建築標章通過案例。其中,民間興建綠建築標章的佔比也逐年提升,從91年的6%(7案)攀升到109年的42%(358案),顯示綠建築標章的推動,已逐步在民間開花結果。
若進一步將109年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的總樓地板面積與當年度建築執照總樓地板面積相比,其比率達16.43%,並依104年至108年分別為12.13%、17.12%、15.53%、18.70%及16.46%的比例來看,雖受國內房地產景氣及申請案之建築規模因素,呈現高低起伏的波動狀態,但整體而言,近年國內綠建築標章的申請案量已穩定成長。
依據內政部統計,以綠建築標章建築物平均至少可節電20%及節水30%的效益估算,累計每年約可省電21.38億度、省水1億400萬噸,以石門水庫有效容量1億9,740萬噸而言,每年相當於省下半座石門水庫的水量,每年節省的水電費約85.22億元。此外,每年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21.23萬噸,約等於8.14萬公頃人造林(相當於3個台北市的面積)所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表示,我國的綠建築標章制度與世界各國一致,均為自願申請制,並從88年9月開始實施。現今全世界約有38套的綠建築評估系統,而台灣為僅次於英國、美國及加拿大後,全球第4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同時也是第1個對高溫、高濕氣候進行綠建築評估的國家。
為加速推動綠建築,行政院自90年起開始透過一系列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達5千萬元以上者,需取得綠建築標章。自103年開始,更進一步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5千萬元者,須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2項指標,以達到公有新建建築物全面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並引領民間建築跟進潮流。
台中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圖:內政部提供
歷年綠建築標章通過件數統計圖。 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