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3日)舉行院會期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控立法院藉由院區監視設備更新案,在國民黨團辦公室前加裝具有錄影、錄音、遠端監控功能的監視器,因此指控為「政治偵防」,並在立院議場內抗議。但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解釋,國民黨團外會裝監視器,是國民黨團過去自己要求的。

就國民黨團質疑,立法院新裝設的監視器功能包括:人臉辨識、APP遠端控制與錄音功能,而團民黨團辦公室所在的走廊有多間辦公室,卻唯獨國民黨團辦公室外裝有監視器,因此懷疑民進黨透過立法院內的保六總隊在監控國民黨黨團動靜。

林志嘉發出聲明澄清,立法院曾於2004年建置立法院監視系統,另於2009年更新過,國民黨團門口兩支則為2012年新增。本次國會安全監控系統汰換案,係於2020年12月辦理,今年3月起進行監視器換新工程,是全院通案換新,除民眾黨團辦公室於今年溝通過後新設,其餘位置全部比照舊有規劃,新機測試完成就會拆除舊機。

但立法院解釋後,國民黨團仍於議場內舉牌抗議,並藉由會議規則提出權宜問題。林志嘉因此再於議場內澄清,這次更新的監控設備,僅有錄影功能,並沒有錄音或遠端監控功能,這是絕對不會有的。

林志嘉接著說,他們特別去查了,為什麼國民黨團辦公室外會設立監視器,是因為2012年國民黨一位陳姓辦公室幹部,當時懷疑有人侵入國民黨團辦公室,才要求立法院總務處加裝監視器,因此總務處才在2012年加裝監視器在國民黨團門口,這件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林志嘉強調,立法院目前所有監視器的跟換,是按照既有、原有規範來做處理,並沒有加裝。立法院也不會刻意要求去監視任何一個黨團或立委的行為,這一點,立法院可以再三保證。

游錫堃接著說,國民黨團提出權宜問題,而他站在院會立場,參考會議規範第84條,對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者,得提出權宜問題。但該案是議場外的事宜,因此他裁示權宜問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