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15日)審查《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因觸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國民黨強烈反彈,議事經一個上午空轉,下午經協商後,藍綠取得共識,審查本案前將舉行公聽會,並在4月28日審查時,請總統府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等人列席備詢。

針對會計法修法,藍綠皆甲級動員備戰,為杯葛議事進行,藍委9時陸續登記程序發言,並拿出「機要費除罪化貪污除罪化」等手牌以示抗議,在發言結束後,藍委將椅子放在質詢台前排排坐,表達反對修法立場,召委郭國文也宣布會議休息,會議停擺至中午。

下午1時30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多名綠委進來,與國民黨立委協商,約莫半小時雙方達到共識,郭國文走回主席台宣布協商結論,審查本案前將舉行公聽會,時間安排於4月22日星期四,並在4月28日審查本案,邀請總統府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備詢。

柯建銘受訪時說,國務機要費問題牽涉到阿扁,因此國民黨看到阿扁就起舞、拿來做政治對抗,但國務機要費性質等同特別費,特別費在民國110年時已全部除罪化,那為何獨留國務機要費沒有?這是憲法上嚴肅事情,呼籲政治人物應面對此事。

柯建銘強調,這是歷史共業,大家應理性看待、共同面對歷史,若是這代政治人物,不能解決的話,無法對歷史交代。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16人提案,有鑑於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40、50年代,當時分為「機要費」與「特別費」二筆,60年代則合併稱為「國務機要費」,顯見「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同,而民國100年時,為避免修法困難,因此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卻因此造成許多不公平,因此提出修法,在條文中除了除罪化的特別費外,增列「機要費」,使其同樣除罪化,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