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經營臘肉店的彭姓女子從老家湖南跨海購買花椒用來醃製肉品,沒想到貨運行卻從非洲豬瘟疫區的中國寄來香腸、豬血丸子等豬肉製品,被我海關即時攔劫。而彭姓女子則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送辦,對於自己恐被處7年徒刑、罰300萬元,她極力喊冤,稱自己也不清楚中國為何會寄這些東西來,高雄地院法官採信她說法判無罪。
判決指出,在大寮區開設「湖南臘肉店」的彭姓女子,手作的臘肉滋味相當道地,1個月就能賣出2千台斤的臘肉、香腸產品;2018年10月起,有4件從中國寄來的包裹在桃園機場被台北關和防檢局查扣,並搜出總重約27公斤多的香腸、豬血丸子;由於中國屬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不得輸送來台,這批疑似感染非洲豬瘟的香腸、豬血丸子被查扣後,防檢局人員根據收件人地址,查出是彭姓女子購買。
彭姓女子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的「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罪」移送法辦,最重可處7年徒刑、罰3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彭姓女子供稱自己本身就有在醃製臘肉,一年產量超過2萬台斤,不論是要賣或自己食用,都不成比例,沒有必要從中國分4次進口27公斤的香腸、豬血丸子;彭姓女子也說,她確實有向湖南老家訂購商品,但買的是用來醃製臘肉的花椒、不是香腸。
法官查驗貨運單,發現收件人是陳姓男子而不是彭姓女子,地址也寫錯,彭姓女子做生意的地址是12號,貨單上的地址卻是10號,且彭姓女子所說,在製作香腸、臘肉或豬肉丸子的過程中,加入花椒或其他辛香料,以營造獨特風味,吸引消費者購買其肉製品,或作為個人煮飯烹飪之用,均有可能,因此採信她的說法,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