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嚴重出軌意外,釀成50死217輕重傷,對於罹難者的賠償金額,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目前確定可以領到540萬元,他個人態度也會努力爭取,希望最後能比照前年普悠瑪事故賠償金1570萬元,給死傷者家屬一個補償。
昨(7)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台灣鐵路管理局代理局長祁文中就「台灣鐵路管理局0402第408次自強號太魯閣列車於崇德-和仁站間(清水隧道)出軌事故之肇事原因、行車安全、工程廠商控管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質詢時表示,上次普悠瑪事故最終賠償金額為1570萬元,那這次台鐵提出的540萬元,比上次足足少了1000萬台幣,她也因此提問林佳龍,既然決定留下來善後,那罹難者家屬的和解賠償金打算賠償多少。
林佳龍回應,受難者家屬有和解意願可以談,台鐵的540萬只是初步的金額,後續行政上賠償與補償會努力爭取到最多。但因普悠瑪事故和這次的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原因不太一樣,仍須待調查結果出爐,釐清責任歸屬與肇事者賠償責任,但整體而言,會努力比照上次處理普悠瑪事故的賠償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