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2日撞上滑落至軌道的工程車,造成重大傷亡。台鐵今天說,涉肇事工程車駕駛李義祥擔任工地主任是違規,台鐵花蓮工務段、監造及專案管理單位都有疏失。

台鐵說,李義祥在108年是擔任東新營造承造台鐵明隧道工程的品管員,去年12月改擔任工地主任,實際上卻是東新營造的分包商,但工程監造單位聯合大地工程公司、專案管理的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在審核時,及台鐵事後核備,都未發現李義祥違規,故意隱瞞身分,聯合大地工程、中棪工程及台鐵花蓮工務段都有疏失。

台鐵說,根據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的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李義祥是義祥工業社及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卻兼任東新營造公司台鐵明隧道邊坡防護工程的工地主任,的確違反規定。

台鐵表示,依營造業法可對李義祥罰新台幣2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並通知東新營造限期解除李義祥工地主任職務,有關監造單位及專案管理單位的疏失,合約有罰則,台鐵內部也會對花蓮工務段究責。

台鐵統計,李義祥負責的義祥工業社於5年內承攬台鐵案件共6件,都已如期完工並驗收完成。

台鐵說,義祥工業社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在98年3月10日至99年3月10日被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這次事故地點的邊坡防護工程,義祥工業社已未遭其他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