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30日公布最新年度人權報告,內容探究多個國家及地區的人權作為,其中還用了約8400字篇幅,探討台灣在尊重人類尊嚴、公民自由、政治參與、政府貪污與透明度、歧視及勞工權益等領域狀況。該報告並關切去年台灣多位官員、議員因貪污罪被起訴,也再次點出中共試圖以商業壓力操控台灣媒體,並鎖定台灣記者為網攻目標。
該報告指出,台灣法律對官員貪污設有刑罰,當局大致有效執行法律。台灣去年傳出多起官員貪污事件;去年前5個月,共有9位高階官員、59位中階官員、75位低階官員與18位民意代表因貪污罪被起訴。去年1月,最高法院維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污有罪的判決。報告也提及去年9月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徐永明因涉嫌收賄,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案件。
該報告續指,誹謗與公然侮辱在台灣都屬刑事罪。台灣記者面臨網路霸凌及訴訟威脅,特別是在現行誹謗法下。報告解釋,目前法律條文讓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得以對記者、媒體單位提出妨害名譽刑事、民事訴訟。記者雖鮮少被以妨害名譽刑事罪定罪,但部分法律學者與非政府組織仍持續呼籲,誹謗只應被視為民事議題。
該報告舉例,旺旺中時媒體集團2019年7月對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駐台記者席佳琳(Kathrin Hille)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顯然是為了報復她揭露中國國台辦與旺旺旗下媒體往來」;台灣國家通訊社中央社也因引述報導而被旺旺提告。由於旺旺在檢方調查期間撤告,台北地檢署11日對席佳琳與中央社人員作出不起訴處分。
另外,該報告也關切中共透過施壓台灣媒體母公司在中國的商業利益,進而影響媒體運作。報告引述台灣記者表示,要刊登批評中共的新聞有困難,因為北京當局施壓在中國做生意的台灣企業,要他們不得在刊登類似報導的媒體版面登廣告。報告指出,大力批評中共政策或行徑的台媒也會受到懲罰。旗下記者要入境中國可能面臨嚴格審查,或被拒絕入境;中共人員也鎖定台灣記者的電腦、手機為網攻目標。
針對去年11月中天新聞台遭撤照事件,該報告提到,反對黨政治人物與部分學者宣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決定背後有政治目的,是為了報復中天批評執政黨;但另一方面,中天與所屬的旺旺集團面臨「受中共遙控指揮」的嚴重指控。不過,報告認為,台灣獨立媒體相當活躍,多能不受限制地表達不同想法,也無可靠報告指出台灣當局限縮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