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今(29)日公布,之前收到投訴,官方香港電台去年製播的電視節目《台灣故事III》,稱台灣為國家,通訊局認為意指台灣是「主權國」,用語不準確,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

《香港01》報導,港府通訊局今天公布兩宗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的個案,指2020年3月28日晚上於港台電視31及31A播放的《台灣故事III》接獲投訴,指節目將台灣描繪為「國家」並不準確,以及該節目「有欠持平、煽動仇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侮辱國家主權」。

通訊局指出,節目中旁白和受訪者使用「兩國邦交」和「斷交」等詞語來形容布基納法索/馬拉維共和國與台灣過往的關係,港台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曾承認使用「兩國邦交」一詞並不恰當。

通訊局認為,「兩國邦交」和「斷交」詞語,意指台灣是主權國而可與別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有關用語並不準確,裁定投訴成立,明顯違反了《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查詢港台網站,該集已不能再搜尋到,應已被「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