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全國逾千萬勞工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今(25)天在行政院會討論通過,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該草案共6章109條,新增33萬勞工也能納入、享有保障,若進一步以此人數推估,每年大概有1,700個家庭因此受惠。。政院版草案除了將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納入強制加保範圍外,勞工的傷病、醫療、死亡或失能給付均增加。

現行職災保險依附在勞保之下,目前費率為0.21%,保費全由雇主負擔。但受限於勞保普通事故保障不足,包括受僱勞工未全面納入,而投保薪資上限受限於勞保普通事故的限制,難以涵蓋勞工的薪資水準,不利於縮小職災給付與勞基法職災補償的責任差距,行政院因此將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將投保薪資與勞保脫勾,上限由目前的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下限也由目前11,000元拉高到基本工資24,000元,以提升非典、低薪勞工的職災保障。

新草案明列,傷病給付將提高給付水準至7成,現行給付是第一年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第二年為50%,未來將提高為兩年都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成。另外,醫療費用也擴大給付範圍,將增加全民健保給付的特殊材料自付差額。

在失能年金部份,現行採年資為計算基礎,年資較低者,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新草案則刪除年資的規定,明定失能年金的發給,將依據勞工的失能程度,分別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完全失能)、50%(嚴重失能)及20%(部分失能)發放。在遺屬年金部分,現行採年資為計算基礎,年資較低者也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新草案則改為以月投保薪資50%發放。

根據政院版草案指出,對於雇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導致勞工遭遇職災申請給付,勞動部原規畫的版本可處10萬元到30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但政院審查通過的版本則改為以行政罰向雇主催討,較為合理。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今(25)天在行政院會討論通過,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該草案共6章109條,新增33萬勞工也能納入、享有保障。   圖:勞動部提供

勞工職災保險給付表。   表: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