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藻礁公投工作小組將在明天赴中選會遞交70萬份連署書,對於有民眾想要撤回連署一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17日)表示,公投進入第二階段後就不得撤回,連署人僅能向領銜單位要求撤案,但屬私法範疇,中選會無權介入。

藻礁公投近日引起各界討論,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她接獲許多民眾表示想要撤回連署,也有民眾向中選會投書,無奈沒有法源依據。

羅美玲認為,根據公投法,只有第一階段提案有撤回機制,進入第二階段開始連署後卻沒有,但不管在哪個階段,民眾都有撤回連署權利。

李進勇回應,他國的確有撤回連署的相關法規,但我國沒有,修改法規曠日廢時,現階段的解決方式,就是請當事人向提案人提出撤回。他指出,私法關係存在於領銜人與連署人之間,中選會以公法介入並不適用。

羅美玲說,中選會在其中應扮演更多角色,我國公投法規也有檢討空間;李進勇則承諾,中選會將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