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核四重啟議題再起,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核四建照去年底到期,如果要原地重建,必須滿足多項條件,而且核四廠現階段並不符合原能會的安全要求,若要重啟至少需時10年。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進行業務報告,針對重啟核四議題,謝曉星答詢時指出,核四廠的興建執照去年12月31日到期,若要在原地續建,需要滿足「重新申請建照」、「進行地質調查」、「強化核電廠設備」、「符合核能相關管制法規要求」等多項條件,現階段的核四廠並不符合原能會的安全要求。謝曉星評估,如果核四廠確定要重啟,至少需要10年。
核能管制處長張欣也指出,核四廠當年在封存時,原能會正在審查1號機做相關測試,2號機則在興建。也就是說,核四廠封存時,還沒通過審查。謝曉星表示,台電將在核一廠內新建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在找到永久貯存場址前,依法規可放40年,但會朝20年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