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以信14日在臉書發文提到,德國國會議員被指控以購買地方報紙廣告,收取外國賄款而被請辭調查,台灣政府也購買了該報廣告,陳以信要求駐德代表謝志偉澄清。而外交部解釋,我駐德代表處自2015年開始定期刊登廣告,是為了增加我國能見度,且付款對象與該議員無涉,相關報導或特定立委未查證的發文,皆為明顯錯誤。時代力量國際部主任劉仕傑更反問「是暗批馬前總統嗎?」他還狠酸陳以信「以為撿到槍,反而讓自己難堪。」
劉仕傑在臉書Po文說:「陳以信要駐德大使謝志偉說明德東報紙廣告一事,根據外交部回應,台灣政府從2015年就開始在該報刊登。ㄟ,不是,2015?不是馬政府時期嗎?所以陳以信是暗批馬前總統嗎?陳以信這招太深奧,比送花給蘇貞昌還深奧,我真的看不懂啊!認真說,這種國際文宣作法由來已久,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每則一千歐元的廣告,就是維持一個台灣的當地曝光。陳以信見獵心喜,以為撿到槍,反而讓自己難堪。外交還是交給專業的來。國民黨久未執政,真的生疏了啊!」
根據美國政治雜誌《Politico》報導,德國基民黨國會議員霍普特曼(Mark Hauptmann)因被指控藉故收賄亞塞拜然的錢而請辭,而亞塞拜然駐德國大使館花費1萬6744歐元,購買該議員於圖林根自由邦所出版地方報紙的新聞廣告,而台灣也向該報購買廣告,金額高達2萬4000歐元。而外交部則表示,我駐德代表處自2015年開始,定期刊登廣告以增加我國能見度,每則廣告1000 歐元,共計24000歐元,與亞塞拜然駐德國大使館於2018年10月單次支付16744歐元刊登廣告的情況完全不同。
對於陳以信質疑「到底台灣為何要購買該議員所出版小報廣告?有沒有政治考量?我國對外宣傳經費相當有限,如此投注在特定議員所擁有媒體上值得嗎?合法嗎?」,外交部直指「相關報導或特定立委未查證的發文,皆為明顯錯誤」。引起陳以信不滿,再度發文痛批「真是不知所以」。他強調,自己在上篇貼文中所引述者,均為美國與德國重要媒體的報導內容,何錯之有?如果認為國際媒體報導內容有錯,外交部才更應該對國際媒體說明澄清,而不是「內宣內行、外宣外行」;不去對國際媒體說明,反而「質疑國內立委的質疑?」
陳以信續指,在這則報導德國政壇醜聞的新聞中,寫明該地區小報就是由涉嫌議員所發行,外交部現在拿廣告公司當擋箭牌,反而是混淆視聽,更容易引人疑竇。而台灣被影射涉及賄賂的金錢管道,對台灣國際形象已有不良影響。他身為立委,要求外交部對外澄清向國人清楚說明,哪裡不應該?特別是外交部現在當務之急,不僅應儘速對國際媒體澄清,更應立即檢討現行做法,並馬上停止這種瓜田李下遊走法律邊緣的金錢宣傳管道,以積極停損,避免對台灣國際形象的傷害繼續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