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婦女節的今天(8日),民進黨立委范雲邀集多名立委、民團召開記者會,呼籲《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三大法案應優先完成修法,以保障女性權益,也期盼行政院盡速在本會期提出相關對案。

范雲今與綠委賴品妤、吳思瑤、劉世芳、蘇巧慧、洪申翰、林楚茵、林宜瑾、莊競程、吳玉琴、湯蕙禎等人召開「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記者會。

范雲指出,台灣的女性權益立法最早是從1997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始,陸續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到2005年的性騷擾防治法,全部都跟保障女性人身安全有關;但經過24年,就算台灣已經是全世界性別平等第6名的國家,各種性侵害、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案件,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

范雲說,她已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草案,這次特別於婦女節集結立委及民團力量,呼籲行政院可以盡快提出對案,讓法案通過,完善女性權益保障。她補充,雖然性別暴力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但近年來男性受害的比例逐漸上升,完善的法律,不僅是保障女性,也是保障男性。

莊競程指出,3項提案他都有參與連署,其中他特別著力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去年9月,他剛當爸爸,看到老婆在懷孕過程、生產及產後回到職場上,遭遇到的困難,面對的壓力,他深刻了解到,這些都不是男性能夠想像的,因此期盼透過修法,讓男性、女性都能顧及工作與家庭,進而提高生育率。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則說,職場性騷擾常涉及性別與權力不對等,被害人常被迫離職,或孤立無援、持續受害,縱使現行法規規定能提起申訴,但更多的是擔心反被報復而暗自隱忍。她認為,至少要提供被害人社工輔導、心理諮商、醫療、法律等資源,當行為人是雇主時,更要確保申訴的利益迴避。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提及,婦援會今年1月至今,已接到36案數位性暴力求助,平均1-2天就有一件,農曆年後幾乎每天至少有一件求助案件,被害人95%以上是女性,會有這麼多案件就是因為沒有專法,民眾不知道這些行為就是犯法。婦援會希望政府和立委們,能重視數位性暴力和跟蹤騷擾對婦女造成嚴重傷害與影響,行政部門盡快提出草案、立法院盡速通過專法,以保障婦女生活、工作、居住、性自主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