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證實,有關楊文元提議罷免台中市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陳柏惟一案,前經依法交由台中市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後,依該會2月25日函復中選會之查對結果,符合規定之提議人人數合計3744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第80條規定,提議人名冊經查對符合規定人數時,提議人之領銜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60日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則視為放棄提議。中選會已於3月3日函請領銜人楊文元,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至中選會,領取台中市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陳柏惟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