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今(25)天正式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將要求Google臉書為新聞媒體所製作的內容付費。

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和通訊部長佛萊契爾(Paul Fletcher)在共同聲明當中指出,法案通過的1年內會交由財政部審查,「這項法案將確保新聞媒體從他們所製作的內容得到相對應得報酬,進而幫助澳洲維持符合公共利益的新聞產業」。

根據外媒報導,新聞媒體議價法通過後,澳洲將成為全球首例立法要求社群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國家,當雙方無法達成商業共識的時候,由政府指派的仲裁人能夠出面調停,並且決定社群平台需要付出的最終金額。

目前法國、加拿大、英國的政府也都在推動類似的法案,以監管大型科技公司的勢力,而澳洲通過的新法將為這些國家樹立先例,並鼓勵更多國家跟進。

Google為了表達對這項法案的不滿,曾威脅要停止澳洲地區的搜尋引擎服務,臉書更在上週移除平台上的新聞內容,引發爭議,不過兩家公司目前都已經與澳洲政府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