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食品安全,提升宴席餐廳的品質,強化業者落實自主管理,食藥署宣布將於近日啟動宴席餐廳稽查,將會和地方政府針對宴席餐廳業者進行稽查及抽驗,若查出違法,可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表示,為提升宴席餐飲的食安品質,近日將啟動「110年宴席餐廳稽查專案計畫」,本次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從業人員衛生、烹調從業人員持有技術證照比率是否符合規定、菜單品名標示是否與食材的本質相符,以及使用的食材原料是否逾有效日期等,並抽驗食材,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如查有GHP缺失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及農藥殘留或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者,分別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