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先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後,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也落下了帷幕,最終以不同意票數6萬5391票,對上同意票數的5萬5261票,投票結果為否決。今(9日),中選會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次投票結果並將其公布,並表示:「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今日,中選會舉行委員會議,進行對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9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的投票結果審查,並公布投票結果。中選會指出,該罷免案中,投票人總數為29萬1,566人,投票人數為12萬1,110人,投票率為41.54 %;其中,有效票為12萬652票,458票為無效;不同意票數為6萬5,391票;同意票數則為5萬5,261票。
中選會指出,根據黃捷罷免案的投票結果,不同意罷免的票數多於同意罷免票,故投票結果為「否決」。中選會也提到,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