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開放進口表決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3人跑票遭移送中評會處置,中評委林宜瑾今(8)日出席中評會前表示,她覺得還是要讓他們有一定程度受到處分,讓他們下次不要再犯。
中評委林宜瑾表示,中評會是合議制,要看大家討論的結果。她說,身為立委的她,同事不一致的投票行為真的覺得很不可取。可是看起來黨團是第一次把他們送中評會處理,過去都只有停黨團權,而不是同黨權。而黨規的方式有警告、停權、除名,到底要用到哪種標準來處理,應該是等一下開會的重點。
林宜瑾說,無論如何,因為他們是第一次被送到中評會,要花很大心思來討論。
林宜瑾說,她覺得還是要讓他們有一定程度受到處分,讓他們覺得跟黨團不一致的行為是不對的,這樣才是一個團結政黨應有的做法。
對於如果停權,是否應該要影響到他們下一次的提名?林宜瑾說,如果停權三權就表示下次沒辦法用民進黨來選舉,如果停權兩年,可能有某人不能選縣長。這都是茲事體大,牽涉到民進黨怎麼佈局。如果停權三年以上,他們不能用民進黨來選舉,那這三席是民進黨要丟掉了。這都是民進黨要顧大局思考的,而不是單純用違紀來看。
林宜瑾說,例如像吳思瑤被稱為萊委,要面臨罷免,對於他們三個人不一致的投票行為,就她來看,三個人勢必要受到一些處分,同時,他們三人不是初犯,是慣犯、累犯。但如何處置要讓他們下次不要再犯,這需要一個周全方式。
至於有中評委主張「一罪不兩罰」問題,中評會主委康裕成說,之前黨團大會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三年的處份;中評會將處理的是此3人「黨員」權利的部分,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在移送程序上 以過去案例而言基本上包含立法院黨團、中常會、中執會均有移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