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被判處4年6個月入監服刑,2019年1月10日入監服刑至今已達756天,已服刑過半,無不良情形,符合假釋條件,經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核准,由台中高分檢依法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裁定,高志鵬最快8日可出監。

台中高分檢表示,高志鵬於2019年1月10日向新北地檢署報到後,發監至台北分監,後來被移到宜蘭監獄服刑,5個月後申請外役監服刑,後再轉至桃園八德外役監獄,至今已服刑達756天。

由於高志鵬於外役監期間無不良情事,可減刑188天,符合假釋條件,經獄方報請矯正署申請假釋,並經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獲准,由台中高分檢今天報請台中高分院裁定,高志鵬最快於2月8日可出監,而在假釋出獄後,高志鵬須在24小時內至新北地檢向檢察官報到,執行假釋中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