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土案例增加,全台疫情情勢升級,讓大家即使要過年了還是不敢鬆懈,指揮中心今(2)日也將開會決定春節景點是否進行人流控管。因應近日指揮中心呼籲發燒者應乖乖在家休養,交通部觀光局公告,放寬旅客跟團退費規定,若在出發前或旅途中發燒,可要求旅行社扣除必要費用後退費。
防疫優先,為避免民眾在報名旅行團行程後,卻因發燒等因素無法成行,和業者產生消費糾紛,觀光局針對「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放寬退費條件。
觀光局要求旅行業者於招攬文件載明:「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旅遊。」且有發燒者(耳溫大於等於38度;額溫大於等於37.5度),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才可參加旅遊,若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另外,出發前旅客如列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的必要費用,應檢附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出發當日,旅客如有發燒者、曾發燒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未達24小時,或列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觀光局也指出,就算在旅遊途中,旅客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協助旅客就醫,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若旅客列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旅行社應為旅客安排返回原出發地或經雙方協議之適當地點,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