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北高中傳出教官、學務主任等人趁學生期末考,突襲進入學生宿舍檢查,嚴重侵犯學生隱私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在臉書專頁發文表示,19日收到多名屏北高中學生投訴,18日學校以「內務檢查」名義,由教官、學務主任等人進入男女生宿舍全面搜查,翻看學生個人物品,包含行李箱、書包、衣櫃,甚至內衣褲都不放過,引起學生反彈,控訴教官等人任意搜索個人物品是侵害隱私權 ,讓他們覺得「比犯罪嫌疑人還不如」,參與搜查的校方人員卻回應:「你去問其他學校也都是這樣做,沒什麼特別的!」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引述屏北高中學生批評指,學校利用學生期末考時間進入學生房間,甚至直接搜查學生個人物品,連內衣褲都翻看,已經嚴重侵犯學生隱私,家長代表未在場,也明顯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安全檢查的要件。同學說:「檢警要搜索犯罪嫌疑人都要有嚴格的法定要件,教官卻可以毫無理由,也沒有搜索票,就全面性搜查學生宿舍及個人用品,學生簡直連犯罪嫌疑人都不如。」

青民協強調,根據「刑事訴訟法」,檢警要對犯罪嫌疑人搜索,必須由法官開立搜索票才能進行。學生並非犯嫌,及使學校懷疑攜帶違禁品,也不可無差別搜索所有學生的宿舍。青民協並提到,民國106年聯合國學者專家來台進行兒童權利公約審查時,就曾點出非法搜查個人物品的問題。專家學者當時就建議政府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學生隱私受到非法、恣意的侵犯,當教師違反法令時,必須受到懲處。

青民協認為,現行對於學生安全檢查的規定仍不明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校可進行檢查,但大專學校應有學生自治幹部陪同,高中以下則需有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另外,同注意事項規定,如果高中以下學校對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有合理懷疑,而有安全檢查的必要時,可在第三人陪同下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專屬學生私人管領之空間。

青民協指出,屏北高中突襲檢查時,沒有家長代表在場,且搜查時並未對特定學生產生任何合理懷疑就進行普遍性的搜查,明顯違反規定。現行透過行政法規授權教育人員於特定情形搜查學生個人物品,欠缺法律授權,有違法律保留原則。青民協副理事長何蔚慈在臉書專頁上宣布,將以青民協名義發函國教署,要求對屏北高中違法搜索一事進行查處,同時呼籲教育部重新審視相關規定,提出更明確的要件及執行程序,避免學校恣意侵犯學生私領域。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是白國峰嗎?」、「都什麼時代了還這樣侵犯隱私權,這個學校是不是不怕被學生集體告訴啊」、「這學校也太復古了吧,威權時代的那種古」、「檢查宿舍房間,廁所,浴室,書桌的清潔這我認同教官的做法。但檢查到任意翻住宿生的私人衣物,這一點就讓人無法接受」、「基隆的二信高中也是這樣啊」、「連軍校都不會這樣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