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將林勤經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2014年遭通緝,但仍領取月退俸、18%優惠存款,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18)日指出,2018年修法增加「因案通緝期間,停止領受至原因消滅為止」,且於同年公佈實施,這個「洩密者漏洞」已經堵住,不用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養叛徒。

調查局追查發現,林勤經在擔任國防部整合評估室主任期間,將「博勝案」機密洩露給外部廠商,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台灣高檢署2014年對林發布通緝,但林嫌2014年至2018年7月間仍續領6個月的退俸、18%優存4年,引發議論。

國防部17日回應,月退俸每半年領一次, 2014年1月17日高檢署對林嫌發布通緝時,已發給上半年的退俸,下半年的退俸則立即停發;至於18%優存部分,因「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2018年7月修法為「軍官、士官於領受退除給與期間,因案被通緝期間,停止其領受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在新制上路前,法律無訂定遭「通緝」者須停發,一切依法行政,若遭判刑確定會追繳退俸。

對此,王定宇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之所以會發生在通緝期間還能領退休給、花納稅人錢養共諜、洩密者的荒謬情形,主要是來自「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個漏洞,不論是洩密、擔任共諜經判刑定讞,或通緝期間,竟然還可請領退休給與,但國民黨立院過半時拒絕修法。

不過這個漏洞,他說他已在2017年提案修法,2018年6月21日公告實施堵住了。

他表示,民進黨2006年立院首次過半,他啟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同年4月22日完成連署提案,11月18日三讀通過,此後,現役軍人涉共諜案、或洩漏國家機密定讞者,取消所有退休給與。

此外,他也提到,2018年改修法時,他提案修法的33條調整條次至本條例第40條,行政院增加「因案通緝期間,停止領受退休給與權利至原因消滅為止」,2018年6月21日已公佈實施,現在這個「洩密者漏洞」已經堵住,不用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養叛徒,同時對照出過去相關法律和國民黨佔國會多數時拒絕修法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