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強行上路後,已逮捕多名香港民運人士,外界擔憂香港民主緊縮。昨(15日)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公告,去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需要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必須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規範,並且在4週內交回,而且「如果公務員不簽署聲明,有可能會終止聘用」。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通告,要求公務員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依據《港區國安法》第6條,香港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而且,如果公務員不理會此通知,或者拒絕簽署聲明,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會考量每個人的實際其況,來決定是否會按照《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展開行動,因此,香港的公務員們有可能會被開除。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警告,如果公務員有鼓勵或參與暴力行為,或者「個人、黨派政治理念與香港政府立場違背者,均屬於違反誓言」。因此,香港各界擔憂,港府的措施可能會讓公務員以言入罪。
至於去年7月1日以前成為公務員的人,早在去年10月底就已經簽妥聲明,去年10月12日收到聘書的公務員,能夠獲聘的條件就是要簽署聲明,並且交回已簽妥的聲明,從去年7月1日,已做出聲明的公務員有超過4000名。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公務員們簽署聲明,個人或政治理念不得違反政府立場。 圖 : 翻攝自香港公務員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