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復工後,遠雄營造公司認為停工期間受阻進入大巨蛋進行維護,造成維護工項成本增加,提起國賠訴訟,向北巿都發局求償6000多萬元。北院今天開庭,雙方委任律師爭辯攻防。

遠雄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楊舜欽告訴中央社記者,大巨蛋的施工團隊是由日本大林組與台灣遠雄營造團隊合作,這次提出國賠訴訟由遠雄營造公司提告,因為認為權益受損,主要是針對停工時期,因為台北巿政府政策拖延,造成安全維護工項的成本增加,求償金額為新台幣6000多萬元。

遠雄委任律師表示,之前行政法院曾裁准就大巨蛋鏽蝕等部分可復工,如果都發局也准許進場維護,就不會多出這麼多費用。

都發局委任律師則說,遠雄因未按圖對大巨蛋施工遭勒令停工,遠雄雖然聲請停止執行並獲部分准許復工,卻未檢附相關資料,都發局自然無法同意,且都發局實際上是同意遠雄依建築法進場安全維護,是遠雄將「安全維護」與「全面復工」混為一談;撤銷停工的行政訴訟遠雄已敗訴定讞,就算停工產生額外損失,也不應該由都發局承擔。

法官庭末諭知,遠雄應對求償的每筆費用提出說明,證明與停工間的因果關係,下個月初續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