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曾轟動一時的博達案主謀,前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先前經法院裁定16年8個月,併科罰金1億8000萬,然因其無力繳納罰款,需易服勞役1,096日折抵。本月10日,葉素菲易服勞役將期滿出獄,平均下來相當於服一天勞役即抵16.4萬元,一年更可折抵高達6,000萬。
民國88至93年間,葉素菲為維持博達科技上市後股價,通過虛增營業額等手法製造假帳,將該公司共新台幣4億8,000萬元億元的資產掏空。隨後,葉素菲又被控以假交易的方式掏空子公司尚達,經法院裁定後,定讞葉素菲需服刑16年8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8000萬元。本月10日,葉素菲易服勞役即將期滿出獄,並且照規定,葉素菲將於24小時內向地檢署檢察官報到。
民國98年12月8日,葉素菲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104年轉至台中女子外役監服刑至今。民國106年7月,葉素菲首度申請假釋複審遭駁回,二度申請假釋終於獲准。然因其尚有1.8億罰金無力繳出,需繼續於台中女子外役監易服勞務3年折抵,相當於服勞役一日即折抵16.4萬,一年共折抵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