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日前流傳一則訊息指出:「味精排在致癌首位,油條竟然在第十位,而十大致癌食物黑名單如下:1.味精、2.口香糖、3.葵花籽、4.豬肝、5. 河粉、板條、米粉、粉絲、6. 醃菜、蘿蔔乾、7.市售瓶裝鮮果汁、8.皮蛋、9.臭豆腐、10.油條。為了健康,把這條訊息發給你最關心的人!」不過,經事實查核中心查證: 這是「錯誤」訊息。

爭議點一、傳言的「十大致癌食物排名」,是否有科學根據?醫學界是否有關於致癌食物的排行名單?對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醫師周益聖指出,傳言的「致癌食物排名」沒有科學根據。台灣醫學界沒有針對食物的致癌性做排名。

周益聖指出,醫學上在研究致癌性,是針對「成分」,不是「食物」。一項食物含有很多成分,要斷定這些食物是否會致癌,應該要對食物中的各別成分進行研究後才能了解。此外,一項食物是否致癌,還要考量食物在製造過程中的衛生環境,添加了什麼食品添加物等。傳言宣稱這些食物會致癌過於籠統,且沒有科學根據。

爭議點二、傳言提到的「味精是致癌食物首位...」,是否屬實?對此,周益聖說,關於傳言提到致癌食物中「第一名是味精」,目前沒有研究指出味精會致癌。在合法的劑量內食用味精,是可以被人體代謝的。不過,吃太多味精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提醒民眾適量使用。由於目前沒有研究指出味精會致癌。但味精含有鈉,攝取過量會增加三高及心血管疾病風險,提醒民眾適量使用。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