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1)天下午宣布萊豬進口政策統一規範,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相關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凡定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的規定者,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自明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或「新訂者不予核定」,主因就是地方自治條例不合法、不合理更不可行。
羅秉成強調,若地方政府不服,可採訴願、申請釋憲等方式,但在此期間,不得要求強制執行,否則有觸法之虞,也為難基層公務員。至於若地方不聽中央命令而執意對業者開罰,則可以行政處分撤銷該罰單。
羅秉成說,食安標準要全國一致、同一規範才能遵行,到昨天為止,已有17縣市報院的自治條例或原有的自治條例規範,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就是「亂」,主要有三大問題,第一、規範標的不同,有些縣市只禁止豬,有些禁止豬牛,有些縣市全部禁;第二、行為態樣不同,有些禁止販賣、禁止使用,甚至不能製造、運輸、運送、公開陳列;第三、亂是法律效果不同,只禁不罰或是既禁又罰。
羅秉成強調,地方自治條例已經與中央法規發生牴觸,因為地方要求萊劑一律不得檢出(零檢出),但中央法規則是在安全標準內得檢出,因此,凡定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規定的縣市,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自明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或「新訂者不予核定」。
今天記者會的出席者包括: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政務委員羅秉成、衛福部長陳時中和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
政院列出地方各自為政的三亂象。 表:行政院提供
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時如何處理。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