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表決萊豬相關法案及行政命令時跑票的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等3名民進黨立委,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30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會中決議將3名跑票立委罰款3萬元、停止黨團黨權運作3年,未來將無法選擇委員會、參加召委選舉及擔任黨團幹部,此案並送黨中央處理。
黨團紀律會議昨天召開,整理出共有11名綠委至少一次表決與黨團不一致狀況,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未依黨團投票意向而跑票,情節較重,建請移送黨中央處理,至於其他8名成員情節較輕,會請他們說明為何跑票。
民進黨團上午召開黨團大會,就綠委萊豬表決跑票一事進行討論,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受訪時說,紀律小組昨天開完會後,今天送到黨團報告,有些部分確定以後,就按照程序處理,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依據組織規程第31條,「這毫無疑慮,送中央黨部當提名參考」,另外組織規程第6條、30條,這是黨團內部能處理。
就黨團裁罰部分,柯建銘進一步說明, 罰錢部分已經處理,對於沒有一致投票的人,在這會期不能選擇委員會、擔任黨團幹部。他解釋,30條比較重大,針對行為嚴重者,黨團內部可停權3年,只有盡義務、無法享有權力,包含選擇委員會、擔任黨團幹部等。
柯建銘說,會給情節較重3名委員3天時間申訴期,至於其他8人情節較輕者,包含上廁所、按錯、更正等,會請他們赴紀律小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