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天萊豬即將開放進口,雖然多個縣市自訂地方自治條例管控,但中央指地方自治條例可能牴觸中央母法,屆時恐將失效;新北市侯友宜今(29)日受訪強調,「地方政府絕對不等中央標示是萊或不萊」,在中央未正式統一作法前,新北市會按照已公布的食安自治條例,要求業者落實標示規定,明年元旦起一定嚴格執行。

侯友宜表示,新北市會按照原有公布的食安自治條例,九大業者一定要落實標示萊豬或非萊豬,沒有列入九大業者規範的小吃店、商家、路邊攤,希望也能自主上網登錄食材來源。「我們希望中央要回應蔡總統自己說的,讓民眾能夠選擇吃或不吃」侯重申,標示清楚讓民眾自行選擇吃或不吃萊豬,才是保護食安的作法,也是兌現蔡總統自己說過的話。

「中央的政府到現在為止,萊或不萊都沒有標示清楚,我地方政府絕對不等中央標示是萊或不萊」侯友宜表示,元月一號,新北市就會啟動食安自治條例,地方政府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要求九大業者一定要把萊或不萊標示出來,也希望其他的商家能自主上網登錄,大家一起配合。

至於廚餘業者回收廚餘部份,侯友宜說,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目前只能以鼓勵方式,不論哪一行業,只要涉及到豬肉的,包括豬肉內臟、廚餘、及所有相關部位,都能講清楚是不是萊豬,不能單靠說是台灣豬還是外國豬,肉品來源也要講清楚。

依據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要求包括西式連鎖速食業、20桌以上筵席餐廳、大賣場及連鎖超市、連鎖食品烘焙業、上市上櫃連鎖餐廳業者、連鎖早餐店、連鎖便利超商、醫院美食街餐飲業者、百貨美食街餐飲等九大業者必須上網登錄食材產地,同時必須檢附萊劑檢驗報告供消費者查詢,若有登錄不實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