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媒體《北京日報》報導,北京西城一名田姓男子從2014年開始,霸佔醫院醫學中心的一間病房,被醫學中心告上法院,2019年,西城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田姓男子應辦理出院手續,將病房還給醫院,然而判決生效後,田男仍然拒絕退房,醫學中心只好申請強制執行;退房都還沒處理完,田男竟又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反告醫學中心,針對此案,法院判醫院要賠他人民幣48.2萬元,約台幣200萬元。

2014年,田男因出現反胃、嘔吐、行走不穩等症狀在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醫學中心住院治療,田男的父母隨同照顧;然而,術後,田某認為醫院診療不當,拒絕支付醫療費,且從此獨占一間病房。

田男和他的父母幾乎是以病床為「家」,把鍋碗瓢盆、柴米油鹽等各式生活用品都搬進病房,甚至連春節過年都沒有離開;2019年,醫學中心將田男告到西城法院,要求他離開醫院,訴訟期間,醫學中心還考慮田男家庭經濟困難等狀況,撤回了截至2018年7月共計126萬元醫療費的訴訟請求。

西城法院根據司法鑑定的意見,認為田男病情基本穩定,已符合出院標準。經審理後判決田某應將病床還給醫院,辦理出院手續,但田男依然不照判決走,醫學中心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霸佔病房的案子都還沒處理完,今年,田男竟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反告起醫學中心,而司法鑑定認為醫學中心的過錯與田男的損害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醫方須負輕微責任。西城法院便據此判決醫院要承擔20%的侵權責任,賠償田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約台幣200萬的賠款。

兩案判完後,法院需賠錢給田男、田男也應該出院離開病房,西城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羅勝利勸說田某一家人,「根據院方出具的出院證,田某新出現病情可以隨診治療,並非必須住院。6年多了,你們佔據的不僅是床位,更可能是別人的生存機會。」

羅勝利法官和田某一家人解釋,如果和醫院有糾紛,完全可以透過合理、合法的方式來解決,不能把病房當成自己的家,以此來進行要挾。經過法官的苦口婆心的勸告後,田家人最終同意在收到院方賠償後,配合法院出院退房。

田男和其家人直接把病房當成自己家,把各式各樣的生活用品搬進病房。   圖:翻攝自微信

經過承辦法官的勸說後,田家人終於答應離開病房。   圖:翻攝自微信

醫護人員將田男送回家。   圖:翻攝自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