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群眾2014年攻占行政院一案,因警方強制驅離引發衝突,至今官司未了。台聯前立委周倪安自訴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但是,一、二審都判黃昇勇無罪,最高法院今年6月駁回上訴確定。不過,周倪安另向台北地檢署提告黃昇勇涉殺人未遂,檢方今(18)天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周倪安指控,前總統馬英九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引爆太陽花學運,導致2014年3月23日晚間陳抗者進入行政院靜坐抗議,當時身為立委的她要保護學生、群眾不受傷害,也到場靜坐。但黃昇勇明知民眾手無寸鐵,卻悍然命令在場待命警察攻堅,她當時身著台聯立委背心,也遭鎮暴警察用武器毆打頭部、踹她的胸部與腿部。周倪安自訴黃昇勇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重傷害未遂、非法剝奪行動自由及強制等罪。

但法院一審認為,黃昇勇依據法令執行驅離任務,有阻卻違法事由,判其無罪。案經上訴,高院認為黃昇勇未下達限時淨空命令,且依權責指示各分局長執行驅離任務時,符合比例原則。至於詳細驅離方式及細節由各分局長依現場狀況決定,少數員警雖然情緒控管失當,以肢體或警械對群眾使用暴力,但不足以認定黃昇勇有殺人未遂等犯行,駁回上訴,周倪安因此再上訴。

最高法院指出,黃昇勇因台北地院、台灣高等法院都判他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除非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例或適用法令牴觸憲法,才能上訴,因此,周倪安的上訴不合要件,今年6月間依速審法駁回。而周倪安除了自訴外,也另向北檢提告,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黃昇勇依法執行公務,沒有犯罪行為,依罪嫌不足之由,將黃昇勇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