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遭控「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根據港區國安法,案件若涉及境外勢力介入複雜等,可由北京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並由中國最高法院指定審理,黎智英恐遭「送中」。近來網路上流傳一張「猜誰才是殺人犯」的哏圖,圖中犯下殺人棄屍卻被港府稱為「自由人」的凶嫌陳同佳仍逍遙法外,但是「因言入罪」的黎智英只因批判政府就被當局認定是牴觸中共政權,不但被銬上手銬,還被鐵鍊纏身,相形之下顯得格外諷刺。

近來有網友將陳同佳與黎智英兩人的照片製成政治諷刺哏圖,詢問「看圖猜誰是殺人犯?」,嘲諷香港司法在政權干預下的荒謬,眾所皆知的殺人犯無須接受法律制裁,港府、香港保安局均多次發表聲明,在台殺害女友的陳同佳已就洗黑錢案服刑完畢,出獄後已是「自由人」身分,可以自由移動,而牴觸政權的政治異議人士因言入罪,被鐵鍊手銬限制行動。對此,香港輿論痛批,兩個案件相對之下,就會發現中國政權與港府有多麼荒謬。

目前羈押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的黎智英,11日被港警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名因相關罪名被起訴的人士。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等相關規定,包括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均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6、57條則規定,若被認定為需要北京中央管轄的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將由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立案偵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並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因此,黎智英有可能被送中國受審。然而,陳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間接引發「反送中運動」,目前尚未到案,港府宣稱無權將他續押或對他施加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