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於昨天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區中直路旁觀音坑溪呈現乳白色,稽查員隨即趕赴現場,發現污染點位後沿上游巡查。雖然該址工廠林立,地下排水路錯綜複雜,稽查人員仍縝密推敲細微線索,終在2小時內查獲一處位於中直路的印刷業者,將洗滌後含有染劑廢水排入觀音坑溪中,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將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昨天中午12點左右接獲當地民眾通報河川污染案件,稽查員立即趕抵現場,並於五股區中直路旁發現有廢水自管壁中流出,因該址工廠林立,且稽查人員到場時僅餘少量廢水,流出,研判廢水可能即將排放完畢。

為取得稍縱即逝的有力證據,稽查人員依水色及污染物種快篩結果,搭配過往查處經驗,判斷並縮小可能的污染嫌疑對象,終於查獲一處位於中直路巷弄內從事印刷衣物的業者,由廠內殘餘痕跡發現業者未妥善處理洗滌染劑後之廢水,逕行排出廠外,稽查人員再投入示蹤劑比對流向,證實與場外污染廢水流向相符,業者見狀只得坦承疏失,遵從稽查人員指示立即停止污染行為。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將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稽查員為即時掌握污染來源,以各項科學工具輔以可貴的經驗,追查稍縱而逝的違法跡證,終在稽緝而不捨的追查下,順利於2個小時內破案,並立即禁止可能持續污染河川的行為。

環保局提醒,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 (污)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得不償失。環保局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 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


 

稽查員在排放源頭投入示蹤劑比對流向。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經示蹤劑比對流向確認廢水來源。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