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爆發重大弊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今年初涉於任內接受特定公司高價飲宴後,命勞動基金操盤券商買進特定公司股票,藉此炒股。檢廉查出他涉嫌勾結「寶佳資產」投資主管邱裕元,透過勞動基金下單炒作、操縱遠東公司股票,將游迺文收押禁見獲准;游迺文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定,游迺文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的重罪,且犯行重大,也有勾串共犯之虞,8日晚間駁回抗告,游迺文收押禁見確定。

檢廉調查,自今年7月開始,邱裕元涉嫌勾結游迺文,透過勞動基金下單拉抬特定股票,事成後邱裕元答應支付游迺文交際費及賄款,隨後游迺文即動用勞動基金帳戶,以高於市價的價格,持續對特定股票高掛委買單超過400多張。檢廉發動搜索並約談游迺文到案,游迺文坦承和邱裕元餐敘,但否認不法。

檢廉勾稽比對後發現,寶佳資產公司涉嫌以低買、高賣的方式,操作邱裕元與游迺文共謀操縱的特定公司股票,獲取高額不法利益,認定游迺文說詞不實,11月27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游迺文不服,提起抗告。而邱裕元也被拘提到案,依行賄等罪諭令邱裕元30萬元交保。

高院裁定理由直接指出,游迺文涉嫌炒作遠東公司股票。游迺文違反應由交易員下單的規定,直接透過證券商以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於今年7月27日起,即與大量持有遠東公司股票的寶佳公司和證券商復華公司人員聯繫、聚餐,兩者有密切關聯,且游迺文指示證券商復華公司以運用局名義購入的價格,將使該股價得以維持相當的成交價,隨後復華公司等再大量買進遠東公司股票,涉共同操縱股價之嫌。

根據遠東百貨(2903)今年3月份公告,寶佳集團旗下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及嘉源投資,自今年1月16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經由集中市場取得遠百股票逾1.4萬張,累計超過17萬張,合計持股比重提高到12.06%,成為第二大股東,僅次於遠東新的17.06%,但高院沒有說明裁定所指的遠東公司,是否就是遠東百貨公司。

另外,檢廉調查發現依游迺文薪資對照每月刷卡費用,明顯入不敷出,游迺文近年來卻可以現金存入其個人帳戶達918萬元,游迺文雖辯稱是朋友還錢或投資獲利,但無法交代其投資或借貸時間、對象或資金來源,有多項疑點。高院認定游迺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操縱股價等重罪,考量游迺文在其運用局具相當社會地位和影響力,與所接觸的運用局外部人員的共犯,利害關係密切,具勾串之嫌,因此有羈押必要,駁回抗告案確定。

勞動部今年9月察覺游迺文涉弊,將他降調專門委員不再負責勞動部基金投資業務,並於今年11月11日記過1次處分,再移送法務部廉政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還查出勞動部勞金局長2017年撤回將游迺文調職公文的案外案。而根據勞金局統計勞動基金投資收益資料,今年8月底仍盈餘771億餘元,今年9月卻單月大虧74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