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政府開放美國豬肉進口台灣,為消弭民眾對吃到含萊克多巴胺豬肉的擔心,台南市黃偉哲今(7日)前往台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與台南市、台南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及南市豬肉及豬可食部位輸入業者一同宣示拒絕進口萊豬,讓源頭、市場、餐桌都能安心吃。

黃偉哲表示,明年1月1日以後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距離現在剩下三個多禮拜,坦白講民眾還是有一些疑慮,而萊克多巴胺有沒有問題?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問題,但現階段為了讓民眾安心,台南市除了宣示我們零售市場、大賣場,一定要標明豬肉的產地,以及規定營養午餐不得使用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之外,現在豬肉進口商也願意宣示說,他們不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的來源沒了,相信民眾應該可以更安心。

明年(110年)1月1日起全台所有豬肉及豬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不論生鮮豬肉、加工豬肉製品,都要清楚標示豬肉的原料原產地,為因應此新法規上路,台南市政府已於9月起積極輔導業者,落實豬肉原產地標示,以維護市民食品安全。

黃偉哲並指出,台南是許多食品產業的重要聚落,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府重視的議題,由於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開放在即,配合中央政策,要求相關單位今年要做好準備,做好稽查、國產和進口肉品標示分流工作,資訊清楚透明,並要求業者落實源頭管理、品質把關。

衛生局則提醒業者,明(110)年新規定正式施行後,未依規定標示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服務專線: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