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包商工人兩天前進行下水道清淤作業時,疑似吸入沼氣不治,市長陳其邁要求查清事故原因,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及勞工局分別開罰承攬商20萬元及雇主最高30萬元,高雄地檢署也將工地主任依過失致死罪諭令10萬元交保,今(3)日將進行複驗,釐清是否因沼氣致命。

高市119前晚接獲巡邏警員報案,鹽埕區大公路50巷下水道維護工程現場有工人受困深約5公尺的涵洞,消防局立刻出動鼓山、新興、前金分隊消防車和救護車10車25人搶救,先救起邱姓男子已OHCA無心跳,隨後救起的林男也呈現OHCA送醫搶救,兩人均宣告不治。

消防人員在現場測得沼氣,持續灑水降低濃度,水利局也派員到場調查原因,勞檢處初步研判2名工人死亡原因為在「局限空間作業未實施通風換氣」及「未實施氣體偵測」,勞工局勞檢處初步調查也指出,疑因局限空間作業未先通風換氣及氣體偵測。不過水利局指出,這只是初步調查,今天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工人是想爬下去、還是不小心掉下去,詳細狀況還要再蒐集資料才能研判。

勞工局除勒令停工,也將對雇主鎮海科技開罰最高30萬元;水利局則表示,清理汙水管線只要打開人孔蓋後,連接高壓沖洗管疏通即可,不需要進下水道,而工人身上沒有安全裝備、放通風設備等,自行進入下水道探查造成意外,已違反契約規定,將罰承攬商振勝公司20萬元。

高雄地檢署相驗2工人大體,初步並無明顯外傷,今將進行複驗,釐清是否因沼氣致命,昨日也偵訊林姓工地主任後,認定未善盡監督責任,依過失致死罪諭令10萬元交保。